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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房地产转让、过户、登记申请书
上海市房地产转让、过户、登记申请书
种 类: |
初始□、转让(买卖□交换□赠与□抵债□作价出资或合作□兼并或合并□)、内容变更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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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类别: |
商品房(外销□ 内销□)、存量□、其他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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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地 座 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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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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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人 情 况 |
申 请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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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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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□、护照□、营业执照□、法人代码证□ |
号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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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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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理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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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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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□、护照□、营业执照□、法人代码证□ |
号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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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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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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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人及共有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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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权 利 人 情 况 |
申 请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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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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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□、护照□、营业执照□、法人代码证□ |
号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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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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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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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理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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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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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□、护照□、营业执照□、法人代码证□ |
号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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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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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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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人及共有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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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权证[绿□、绿(内销)□、黄□、 红□]、房屋所有权证□、土地使用证□ |
证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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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权利情况 |
出租□、抵押□、设典□、或其他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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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 地 状 况 |
权 属 性 质 |
国有□、集体□ |
用 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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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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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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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 用 面 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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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权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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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总面积 |
m2 |
独用面积 |
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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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有 面 积 |
m2 |
分摊面积 |
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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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屋 状 况 |
幢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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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号、部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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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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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 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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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 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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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 筑 面 积 |
m2 |
m2 |
m2 |
m2 |
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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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 工 日 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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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产 来 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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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价(币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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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交 日 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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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估 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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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 地 面 积 |
m2 |
m2 |
m2 |
m2 |
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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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 丘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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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房转让前情况 |
幢 号 |
室号、部位 |
建筑面积(m2) |
土地面积(m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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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至 范 围 |
见附图□或文字描述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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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 要 说 明 的 情 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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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权利人应如实向申请人告知房地产的抵押、租赁相邻关系等情况,若未告知而造成他人损失的,由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 申请书所填内容如有不实,有关当事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原权利人承诺转让房产后,不会造成居住困难。 申请人□、代理人□签名: (签章) 原权利人□、代理人□签名: (签章) 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 |
说明:□前文字为并列的选择项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√,其余部分╳
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监制
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、过户、登记申请书》
填 表 说 明
一、“房地座落”栏
有房屋的,填写由公安部门编立的房屋门牌号;没有房屋的土地,填写该地块土地编号。
二、“建筑物名称”栏一一一填写经市地名办审定的建筑项目名称。
三、“申请人情况”栏
1、“申请人”一一一填写申请房地产权利人的户籍姓名或法人单位的名称。
2、“代理人”一一一填写授权委托书上确定的申请人代理人的户籍姓名。
3、“共有人及共有情况”
共同共有的,填写全体共有人的户籍姓名或法人单位的名称,其后注明共同共有:按份共有的,填写每个共有人的姓名或名称,其后注明份额数。
四、“原权利人情况”栏
1、“原权利人”一一一填写申请人的前一任权利人姓名或名称。
2、“代理人”一一一填写授权委托书上确定的原权利人代理人的户籍姓名。
3、“共有人及共有情况”一一一同上。
4、“证号”一一一填写有关房地产权证书的编号。
五、“土地状况”栏
1、“用途”
填写经批准的土地用途。一般按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或《土地出让合同》或《房地出售合同》填写。
2、“地号”
按勘测报告填写××区xx街道××街坊××丘(支丘号)或××乡××村××丘
3、“使用期限”
按有关合同批准填写土地使用期限,“自××年××月××日至××年××月××日止”。
4、“使用权来源”一一一填写,征用、划拨、出让或转让。
5、“土地总面积”一一一填写申请人拥有的土地总面积,总面积=独用面积+分摊面积。
6、“共有面积”一一一填写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丘面积。
六、“房屋状况”栏
其中幢号、室号部位、类型,结构、建筑面积均按勘测报告填写。
房屋来源填写房屋取得的方式,如“新建、买卖、继承、赠与……”。
成交价、成交日期按房地产转让合同填写。
七、“需要说明的情况”栏
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,为次要的房地产座落、房屋开工日期等。
八、申请书应由当事人用钢笔正楷书写(一人执笔),请不要涂改,并不能使用修正液。需盖章处印章应清晰可见。
张国兴律师